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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智副省长在全省文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9月29日)

时间:2016-10-18      字体: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我省文物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文物工作。刚才,丽萍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文物工作的重要批示,宏伟同志传达了谢伏瞻书记和陈润儿省长的重要批示;文物、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四个省直部门和郑州、开封、洛阳三个省辖市的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介绍了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进一步坚定加快文物事业发展的信心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色名片”,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实物见证。近年来,全省文物战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扎实推进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和利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合力推动文物事业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要求,将文物事业摆上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同步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府成立了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密切协作,积极作为,推动文物事业快速发展。“十二五”时期,全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文物支出累计达71.87亿元,年均增长14.87%。中央财政对我省文物事业给予重点倾斜,2015年补助文物保护经费6.2亿元,有力保障了重大文物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事业的渠道不断拓宽、形式更加丰富,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文物事业发展格局。

(二)文物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近年来,南水北调、西气东输、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大型水库等一大批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各级文物部门充分发挥基本建设“先遣队”作用,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项目前期文物勘探、考古发掘等工作,在抢救保护珍贵文物的同时,积极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别是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中,我省文物工作者与考古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密切协作,先后组织实施文物保护项目369项,抢救出土珍贵文物近10万件,新发现安阳固岸墓地、新郑唐户遗址等一批重要遗址,实现了文物保护与工程建设的双赢。加快文物与旅游融合发展,助推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洛阳龙门石窟、安阳殷墟、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林州红旗渠、兰考焦裕禄纪念馆等文物保护单位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有效发挥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作用。目前,全省已开放文物保护单位970多处,年接待观众超过1亿人次,文物保护单位已经成为展示河南厚重文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成为外界认识河南、了解河南、走近河南的重要窗口。

(三)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工作成果丰硕。2014年,大运河河南段、丝绸之路河南段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我省成为当年全国唯一成功“双申遗”省份,全省世界文化遗产数量达到5项,位居全国前列。各项世界文化遗产已成为提升河南影响力、带动区域发展的亮丽名片。按照“整体布局、规划先行、统筹兼顾”的原则,推进大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建成了隋唐洛阳城、郑州商城、信阳城阳城等一批大遗址保护展示园区,传承了优秀传统文化、改善了当地群众的居住环境,促进了文物保护与城市的共赢发展。围绕重大学术课题,开展了考古调查和发掘研究,截至目前,我省已有43项考古发掘项目入选当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数量居全国之首。我省还积极组织参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指南针计划”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推出了《舞阳贾湖》《应国墓地》《灵宝西坡遗址》等一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这里我再讲两个问题,一是丝绸之路申遗成功以后,丝绸之路的东起点就是洛阳,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的,具有权威性,我省文化文物系统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另一个是夏商周断代工程,工作地点主要集中在洛阳和嵩山周围。在抓好二里头夏朝遗址博物馆筹建的同时,要统筹考虑夏商周断代工程有关文物、学术资料的存放和展出问题。有关资料就近保护、存放就是对我省文化事业的支持和丰富。

(四)博物馆纪念馆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中国文字博物馆、河南博物院、洛阳博物馆、许昌博物馆等单位的陈列展览分别荣获“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特别奖和精品奖。平顶山博物馆新馆、洛阳老子纪念馆、林州红旗渠纪念馆、洛阳隋唐大运河博物馆、许昌塔文化博物馆、郑州黄河博物馆新馆等一批博物馆建成开放,初步形成具有中原特色、内容丰富、主体多元的博物馆网络体系,文物保护成果进一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百城提升水平计划,站在文化建设的角度,我们提出每个有条件的县城不仅要有图书馆、文化馆,还要争取建设博物馆,因为每个县都有自己的历史,都有不少文物可供展览,都有值得传承弘扬的优秀文化。文化自信是一点一滴培育树立的,要在爱家爱乡中树立,国家就是由家到国,爱家才能爱国,我们要创造这样的条件。同时,我省依托文物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2011年以来,我省独立组团赴日本、瑞典、意大利等国成功举办文物展览13场,展现了中华文化的厚重底蕴和独特魅力,圆满完成了国家交办的文化交流任务,有效提升了河南在海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文物保护利用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省共确认不可移动文物65519处,长城墙体长度392公里,扎实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创新开展田野零散石刻文物集中保管工作,累计抢救保护石刻文物1.57万件,基本摸清我省文物资源状况。及时修订《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文物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健全联合打击文物走私、文物犯罪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文物安全督察年等活动,依法查处了一批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维护了全省文物安全形势的稳定。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更凝聚着全省文物工作者的辛勤汗水。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政府,向各级各有关部门、向全省文物工作者、向关心支持文物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深化认识,准确把握文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我省是文物资源大省,文物事业与经济建设、民生改善、文化发展、对外交流息息相关。做好新时期文物工作,要切实提高对文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文物资源是提升河南形象的重要力量。河南长期处于中华文明起源发展的核心区域,世界文化遗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历史文化名城等无论在数量、规模,还是在价值、内涵等方面,在全国都有重要地位,具有其他省市无法比拟的优势。我省之所以被称为有影响的文化大省,在全国乃至世界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省丰富的文物资源,这也是我省坚定文化自信的根本所在。我们常说,要讲好自己的故事,就是要在宣传推介、招商引资、文化交流中,放大文物文化资源优势,化资源优势为发展优势,不断提升河南形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文物事业是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有力支撑。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是中央立足河南独特历史地位,赋予河南的重要任务,具有国家概念和国家意义。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文物事业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繁荣文物事业,传承好文物资源,事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永续流传、生生不息;实现文物创新与城乡建设、环境优化、旅游开发、民生改善等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有利于不断增强区域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让文物“活”起来,让文物“说话”,是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三是文物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文物留住历史根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随着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呈现多样化、高品质的新特征。文物中蕴含的审美元素、实用价值、文化基因,是留存城乡神韵的文化标识,是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的基础资源,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优质资源。激活文物资源体系的生命力,不仅将开启文物事业发展的新视野,也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同时,也要看到,面对党和国家的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省文物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一是城镇化进程加速对文物保护提出了新挑战。我省目前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时期,到2020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由目前的47%提高到56%左右。高速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非常繁重,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城镇化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的难度加大。随着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农村空心化问题严重,一些传统村落的文物建筑加速损坏,客观上造成了农耕文明、村落文化等的实物载体不断消亡,如果不能够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可能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历史遗憾。二是群众文化需求多元多样对文物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需求呈现井喷态势,社会需求侧的重心正向中高端转移,历史文物不再是“曲高和寡”“知音难觅”。实际工作中,要避免“不够”和“不当”两个极端。“不够”就是对文物价值的深度挖掘不够,存在简单化、雷同化甚至庸俗化的倾向。“不当”就是方法不当、开发过度、忽视保护,只讲眼前、不顾长远。以文物利用为名搞开发经营,把文物建筑变成了经营场所。怎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科学、合理原则,把握好文物利用的“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任务。三是社会关注度上升对文物工作科学化提出了新任务。过去我们一些同志习惯出了事“捂”“做工作”,消化了事。随着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对文物保护关注度不断提高,文物成为媒体热点,怎样在“聚光灯”甚至是“放大镜”下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是一大挑战。此外,文物保护队伍不足、结构不尽合理、专业人员比例偏低。资金缺口依然较大,地方文物保护经费普遍偏低,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资金难以落实,提升文物科学管理水平的任务更加繁重。

三、明确任务,扎实做好新时期文物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形成现代化建设大格局、让中原更加出彩的关键时期。做好全省文物工作必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四个统筹协调,努力探索并走出一条符合我省省情的文物事业发展道路。坚持文物保护与文物利用的统筹协调。保护是利用的前提,适度利用能够更好地促进保护。要树立科学的保护理念,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为主、保用结合,做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形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让文物资源在可持续保护中展现价值。坚持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统筹协调。保护传承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基本要求,不能把文物保护当成发展的包袱,更不能要求文物保护为开发项目让路。要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理念,在城乡建设中切实抓好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让两者统筹协调、相得益彰,着力打造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的美丽城镇。坚持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让文物成为发展的新亮点,在深度挖掘文物价值的同时,充分考虑这些古迹的特性和承载力。不能为了发展经济而损毁文化遗产,不能为了当代发展而牺牲后代的文化权益。要统筹全局,科学规划,兼顾当前与长远,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坚持文物保护与民生改善的统筹协调。要始终树立文物保护服务于社会、造福于民众的理念。无论在考古发掘、保护修缮和展示利用中,还是在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的保护建设中,都要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推进文化遗产全面融入现代生活,使文物事业为民造福。

(一)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力度。文物保护要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对涉及各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工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施工中注重对文物的发掘保护。因建设项目确需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要加强旧城改造中传统遗迹和风貌保护及周边环境治理,加强重要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建设,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功能提升相结合。列入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城镇,要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协调推进老城区改造整治工作,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建设性破坏。文物保护不能局限在国保、省保单位等金字塔尖上的文物,市、县级文物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也应该纳入保护管理范围。在做好文保单位“四有”(有保管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保管机构)和岁修、巡护工作的同时,必须始终把基础工作抓在手上,严格执行不可移动文物管理要求,完善文物登录制度,做到不塌不漏不灭失,防火防盗防破坏。要高度重视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和文物保存环境改善等预防性保护项目,有机整合全省文物保护修复力量,逐步建立起集病害调查、保存环境监控、保护修复为一体的保护网络体系。要加强长城资源保护。我省古代长城资源非常丰富,楚长城、赵长城、魏长城涉及7个省辖市12个县(市、区),有关省辖市要落实长城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和保护员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尽快形成长城保护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提高长城保护管理水平。

(二)大力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文物项目建设不同于一般项目建设,既有经济属性,更有文化属性,高标准、高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批重点项目,是发挥文物资源优势、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建设二里头夏朝遗址博物馆,加强二里头遗址保护利用,深化二里头文化研究,持续推进夏商周断代工程,有利于增强海内外对早期中华文明的认识,对于研究华夏历史文明的渊源、国家的兴起,塑造中华民族精神家园具有重要意义。建设中原考古博物院,有利于改善我省文物保护、整理、展示和科研设施条件,提升文博事业综合实力,增进人民群众对中原文明史的了解,弘扬博大精深的中原文化。这两项工程分别列入了国家和我省“十三五”规划,下一步要加快推进,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确保如期建成投用。要继续推进安阳殷墟、郑州商城、汉魏洛阳故城等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发挥大遗址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改善的综合带动效应。要积极做好开封城墙维修、商丘归德府城墙维修等工程,为子孙后代留下完整的历史遗产。要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加大革命纪念设施、遗址和抗战纪念设施、遗址的保护力度,将其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民教育重要课堂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阵地。

(三)积极推进文物资源合理利用。文物是重要的基础资源和战略资源,具有广阔的发展利用前景。要充分发挥我省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深入挖掘文物所蕴含的文化、社会、经济价值。要加快推动文物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旅游品牌,培育以文保单位、博物馆为支撑的体验旅游、休闲旅游和研学旅行,真正让文化“活起来”、文物“会说话”,将文物资源转化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优势。我省现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20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100座,国家级传统村落99个,省级传统村落591个,要注重对古城古镇古村落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在保护原有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开发,实现地方文化传承与现代化建设的协调发展。要大力发展文博创意产业,鼓励文博单位在履行好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确保文物安全、做强主业的前提下,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为社会资本参与提供便利条件,鼓励通过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增强发展活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四)不断提高文物服务经济社会水平。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更好地满足大众对公共文化产品的需求。要积极调整和优化博物馆、纪念馆结构布局,大力支持专题和特色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克服“重建筑、轻功能,重设施、轻管理,重硬件、轻软件”的倾向,完善收藏、管理、研究、展示和宣教等功能,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特色突出的展览、推介,进一步发挥博物馆、纪念馆在弘扬爱国主义、倡导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优秀文化、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古丝绸之路历史遗迹保护合作与开发利用,扩大中原文化影响力。结合国家记忆行动计划、“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及我省“中原文化海外行”活动,拓展文物交流途径,创新交流模式,扩大中原文物外展数量和规模,更好地宣传展示中原灿烂文化。

(五)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是各项文物工作的基础。要健全文物安全责任机制,落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文物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文博单位主体责任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努力构建反应灵敏、衔接顺畅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文物安全坚持属地管理,像前一段时间信阳市商城县南街民居案,国家文物局已将其列为“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批重点督办案件,向我省要处理结果,要公开通报,这就警示我们要守住安全底线,按规矩办事。要提高防范水平,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强化预防和综合治理,实现文物安全防范关口前移。积极推进技防达标工作,不断改善安全防范设施,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文物安全防护体系。要加大打击力度,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基本建设和城市改造中存在的文物违法事件,维护正常文物保护管理秩序。要建立完善举报文物违法犯罪的奖励机制,落实政府购买文物安全保卫服务,真正把文物安全群防群治工作落到实处。

(六)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保护文物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优惠政策,指导和支持城乡群众自治组织保护管理、有序利用区域内尚未核定公布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鼓励向国家捐献文物、捐赠文物保护资金,让捐赠主体在税收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对社会力量自愿投入资金,保护修缮市县级文保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保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的,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获得一定期限的使用权。要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给予非国有博物馆同等法律地位和政策待遇,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的行业指导和专业服务,推动非国有博物馆依法依规建章立制、规范运行。要积极培育以文物保护为宗旨的社会组织,积极培育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有序发展业余文物保护员,提高公众参与度,形成人人有责、各尽其责的文物保护新格局。

四、完善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机制,细化措施,密切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进一步加强对文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地文物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文物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文物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实抓细,通过责任逐级分解、压力逐级传导,确保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落实。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工商、旅游、海关、宗教等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文物保护职责,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协调机制,加强沟通衔接,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县级文物管理所是文物工作的基石,要着力推进县级文物管理所标准化建设,尤其加强文物资源丰富和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县(市、区)的文物管理所建设,进一步夯实我省文物保护工作基础,完善文物保护体系。

(二)保证经费投入。文物事业是公益事业,需要各级财政的投入和全社会的支持。要强化政府投入的主体地位,建立政府投入保障机制,把文物保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文物事业投入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一方面要保证文物抢救维修、保护研究、资源调查、展示利用、安全防范等资金需求,另一方面要保证国家重点支持项目前期规划、方案编制经费和配套资金,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事业性收入应当专门用于文物保护,文物旅游景区经营性收入要优先用于文物保护。要将国有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范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措并举,落实文物保护资金投入。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文物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紧紧围绕文物事业发展需求加快人才培养,文博单位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加快对文物工作紧缺人才、高级人才、专业人才的培养,努力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的领军人才,为我省文物事业繁荣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要加强教育培训,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列入各级行政学院培训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普及文物保护知识,通过组织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文物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新媒体,推动文物数字资源共享,促进文物知识的传播普及,使文化遗产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不断提升文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以每年举办“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我国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文物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树立“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努力使保护文物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认真做好重大文物事件的舆情监测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与社会公众形成良性互动,不断提高文物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同志们,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奋发的精神,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推动我省文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做出文物工作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