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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15-12-23 字体:大 中 小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省文物局办公室受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地址:郑州市农业路8号,邮政编码:450002。受理时间为节假日除外的正常工作时间,电话:(0371)63511102,传真:(0371)63850606,
电邮:hnwwxxgk@163.com
二、公开方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局机关层面的信息公开,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省文物局领导信息和局内设机构职能;
(2)文物政策法规;
(3)省文物局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报告;
(4)省文物局主要计划规划、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河南省文物局行政职权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责任清单;
(6)河南省文物局重要工作发布的公告、通告;
(7)河南省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局机关层面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河南省文物局网站(网址:http://www.hncstz.com/)。
(2)河南省文物局新闻发布会;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进行处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现时状况进行提供,一般不承担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河南省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提出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河南省文物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河南省文物局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提交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2.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准确、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准确、不完备的,要求申请人予以更正、补充,无法更正、补充的予以退回。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处理。本机关对收到的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处理,根据申请内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3)答复。本机关答复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并可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所产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参照有关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河南省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371)61732572。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河南省文物局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附件1:河南省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2:河南省文物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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