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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物局关于鄂豫皖边区列宁高级学校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时间:2016-01-07      字体:   

信阳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鄂豫皖边区列宁高级学校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信文物字〔2015〕92号)收悉。经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鄂豫皖边区列宁高级学校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1.现状勘察应调查清楚1979、1982年的两次维修情况,及1990年前院厢房修复依据。应补充列宁高级学校旧址的历史格局,区分清楚旧址原有建筑及后来恢复重建建筑,确定不当维修具体部位节点,以便维修设计方案更具针对性。

2.设计说明中工程性质定性有误。地面铺墁清条砖前,建议增加防潮措施。木作梁架部分设计应参照原建筑结构修复补配,剔除后来的不当维修因素。

3.方案中增加鄂豫皖边区列宁高级学校旧址小环境整治内容。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指导有关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由你局核准后实施。请你局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的安全。

此复。

2015年12月31日